DB5301/T 49-2021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标准号 | DB5301/T 49-2021 | 标准名称 |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
发布日期 | 2021-02-01 | 实施日期 | 2021-03-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 归口单位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
批准发布部门 |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Z60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60.30 | ||
起草人 | 何佳、吴雪、支国强、朱启凤、张坚、贾付权、洪昌海、张英、郑金龙、张大为、邵智、王丽霞、张淼、姚波、邱庆伶、李春蓉 | ||
起草单位 | 昆明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对工业企业废水污染物间接排放的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实施与监督做出了规定。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废水间接排放的管理和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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