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965-2022 电站锅炉安全、节能和环保管理基本要求

标准号 DB31/T 965-2022 标准名称 电站锅炉安全、节能和环保管理基本要求
发布日期 2022-06-28 实施日期 2022-10-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DB31/T 965-2016
提出单位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处
批准发布部门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标准分类 J98
国际标准分类 27.060.01
起草人 王祖悦、冯冰潇、费志强、王海荣、杨博、吕勤、唐焓、蔡吴、杨麟、汤健、段鹏、黄亮、裴冰、侯少毅、陈乐
起草单位 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工业锅炉研究所有限公司、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明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上海市电站锅炉使用单位(含热电联产、余热发电、垃圾发电等)(以下简称“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运行安全、节能和环保管理要求,定期检验,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应急预案和演练,使用登记和变更等基本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使用单位锅炉及其范围内管道(以下简称“锅炉”)的安全、节能和环保管理,可用于上海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使用单位的安全监察、节能检查和环保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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