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4414-2022 医疗机构放射防护管理规范
标准号 | DB32/T 4414-2022 | 标准名称 | 医疗机构放射防护管理规范 |
发布日期 | 2022-12-24 | 实施日期 | 2023-01-14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批准发布部门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C57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100 | ||
起草人 | 朱娟芳、何侠、鲍军、蔡鹏飞、周瑾、朱航榉、朱文博、尹荣、郭震、戴迪、张晓翠、曹兴江、周媛媛、石华斌、张友九、戴霞、孙新臣、邢伟、王晶、朱乐明 | ||
起草单位 | 江苏省肿瘤医院、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卫生监督所、苏州大学、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人民医院、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京全景医学影像诊断中心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医疗机构放射防护管理的基本要求、管理组织机构设立及职责、人员配备、职业健康管理、设备场所配备和防护、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检测、放射事件与辐射事故应急、档案管理等放射防护体系化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内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介入放射学、核医学和放射治疗等放射诊疗活动的各级医疗机构的放射防护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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