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T 3683-2022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卫生管理规范
标准号 | DB21/T 3683-2022 | 标准名称 |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卫生管理规范 |
发布日期 | 2022-12-30 | 实施日期 | 2023-01-30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批准发布部门 |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C50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30.30 | ||
起草人 | 兰德增、王照华、胡亚军、郭军巧、杨宇红、王偲茜、吴晓熙、刘显辉、夏丽波、高操、谢盛强 | ||
起草单位 | 辽宁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辽宁省肿瘤医院、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沈阳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大连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沈阳市沈河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医疗废物管理总体要求、分类收集、交接转运、暂时贮存、处置、培训和职业卫生防护、清洁消毒工作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辽宁省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医疗废物卫生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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