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3425-2023 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
标准号 | DB22/T 3425-2023 | 标准名称 | 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 |
发布日期 | 2023-01-13 | 实施日期 | 2023-03-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 归口单位 |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
批准发布部门 |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 ||
中国标准分类 | Z00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20.01 | ||
起草人 | 翟德斌、金国华、吕莉莎、吴德刚、张丹、崔朋、李亚楠、朱迪生、庄重、刘思含、李超、孙成喆 | ||
起草单位 | 吉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吉林省师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基本要求、前期准备、评价、环境保护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报告编制。 本文件适用于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涉及生态影响的其他行业,或同一行政区域、流域内存在叠加、累积生态环境影响的多个建设项目。 本文件不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其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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