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12/T 1118-2022 政务数据共享与开放安全管理规范
标准号 | DB3212/T 1118-2022 | 标准名称 | 政务数据共享与开放安全管理规范 |
发布日期 | 2022-12-28 | 实施日期 | 2022-12-28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泰州市大数据管理局 | 归口单位 | 泰州市大数据管理局 |
批准发布部门 |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L70 | ||
国际标准分类 | 35.020 | ||
起草人 | 赵文涛、刘小芳、梁鑫晨、陈书剑、孙慧、王小冬、许鑫、施驰乐、吴薇、陈蓝生、李海鹏、张婧娴、王友成、郭健 | ||
起草单位 | 泰州市大数据管理局、泰州市标准化院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政务数据共享与开放安全管理规范的总则、基本要求、组织管理、数据生命周期安全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泰州市政务数据的共享与开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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