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DZJ 5001-2023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恢复期针灸干预指导意见
标准号 | T/GDZJ 5001-2023 | 标准名称 |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恢复期针灸干预指导意见 |
发布日期 | 2023-02-03 | 实施日期 | 2023-02-03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团体名称 | 广东省针灸学会 | ||
中国标准分类 | |||
国际标准分类 | 11.020 | ||
起草人 | 符文彬、王舢泽、刘健华、薛爱国、梁超、张光彩、粟胜勇、周国平、阮经文、童娟、李月梅、周鹏、吴倩、宁百乐、梁雪松、颜洪亮 | ||
起草单位 | 广东省中医院、东莞市中医院、海口市中医医院、海南省中医院、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方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深圳市宝安区中医院、梅州市中医医院 | ||
适用范围 | 本《意见》制定的目标是制定高质量、体现岭南针灸特色的针灸指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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