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ZAEPI 004-2023 回收溴素
标准号 | T/ZAEPI 004-2023 | 标准名称 | 回收溴素 |
发布日期 | 2023-02-13 | 实施日期 | 2023-02-13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团体名称 | 浙江省环保产业协会 | ||
中国标准分类 | G13 | ||
国际标准分类 | 71.060.10 | ||
起草人 | 徐明、李清泉、龙於洋、宋超、郑超、朱俊杰、古佛全、马明绘、宣琦、陈刚 | ||
起草单位 |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工商大学、绍兴越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回收溴素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安全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以含溴废盐为原料,采用加热溶解、置换、分离、提纯等工艺,生产回收溴素;生产企业应具备危废许可资质。 本文件产品使用范围限于染料、阻燃剂、灭火剂等生产企业,不得用于食药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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