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ZAEPI 004-2023 回收溴素

标准号 T/ZAEPI 004-2023 标准名称 回收溴素
发布日期 2023-02-13 实施日期 2023-02-13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团体名称 浙江省环保产业协会
中国标准分类 G13
国际标准分类 71.060.10
起草人 徐明、李清泉、龙於洋、宋超、郑超、朱俊杰、古佛全、马明绘、宣琦、陈刚
起草单位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工商大学、绍兴越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回收溴素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安全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以含溴废盐为原料,采用加热溶解、置换、分离、提纯等工艺,生产回收溴素;生产企业应具备危废许可资质。

本文件产品使用范围限于染料、阻燃剂、灭火剂等生产企业,不得用于食药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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