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5483.1-2022 境外动物卫生状况评估规程 第1部分:通则
标准号 | SN/T 5483.1-2022 | 标准名称 | 境外动物卫生状况评估规程 第1部分:通则 |
发布日期 | 2022-07-07 | 实施日期 | 2023-02-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海关总署 | 归口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批准发布部门 | 海关总署 | ||
中国标准分类 | B14 | ||
国际标准分类 | 11.220 | ||
起草人 | 季新成、刘环、杨俊、方海萍、艾嘉亮、徐军、王建昌、许如苏、左天荣、史梅梅、李应国、马列贞 | ||
起草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际检验检疫技术标准与法规研究中心、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乌鲁木齐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石家庄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汕头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对境外动物卫生状况书面评估和实地评估的技术要求和程序。 本文件适用于对申请向我国首次出口动物及其产品的国家/地区动物卫生状况的评估:对已开展贸易的国家/地区动物卫生状况的回顾性评估:对我国发布疫情禁令国家/地区的疫情解除评估;对其他因需开展的动物卫生状况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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