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AST 002-2021 个人信息处理法律合规性评估指引

标准号 T/CLAST 002-2021 标准名称 个人信息处理法律合规性评估指引
发布日期 2021-12-06 实施日期 2022-01-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团体名称 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
中国标准分类 L80
国际标准分类 35.040
起草人 张平、毕马宁、南红玉、黄亚英、肖声高、徐美玲、时建中、李玉香、周辉、涂俊峰、谈建、周涛、任晓明、李伟民、崔亚冰、王心阳、赵怡冰、辜凌云、徐子淼、姬祥、牟晋军、周林、秦齐祺、张娜、徐彩曦、张铮、陈津来、陈光炎、植吕梅、梁艳芬、吴卫明、丁峰、田劼、冯红、吴涵、何为、李青、赵紫钰、包一明、石霖、何远琼、李川东、蒋仁熙、梁淳栋、孙海鸣、武杨、张辉、吴迪、王辉、彭星、高凤、杨小娟、林森才、许艳冰、林莹、彭伟、叶娟、白宝龙、张朝、谢晓勇、罗经华、覃江林、白雷、周俊华、陈天伟、李维春、李旻瑞、李良、龙军、黄伟杰、江鑫、洪跃腾、王水兵、何冠辉、杜文琦、倪荣、刘志乐、吴俊雄
起草单位 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深圳市北鹏前沿科技法律研究院、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北京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北京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平安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上海携程商务有限公司、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阿里巴巴(北京)软件服务有限公司、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和讯华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东北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云计算与大数据研究所、北京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网易(杭州)网络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荣耀终端有限公司、华米科技、OPPO 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游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贝壳找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迷你玩科技有限公司、百行征信有限公司、深圳依时货拉拉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安证企业合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安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网安计算机安全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适用范围

本文件给出了个人信息处理及其法律合规性评估的概述和术语,描述了个人信息处理法律合规性评估的评估目的、评估主体、评估对象、评估准则和评估方法论。

本文件适用于各种类型的组织对其个人信息处理的合规状态或合规能力进行第一方评估和管理,个人信息相关方为采购、监管等特定目的(诸如采购、监管)进行的第二方评估,以及独立的评估机构进 行的第三方法律合规性评估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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