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HJX 033-2021 纯电动营运轻型货运车辆选型要求
标准号 | T/SHJX 033-2021 | 标准名称 | 纯电动营运轻型货运车辆选型要求 |
发布日期 | 2021-12-28 | 实施日期 | 2022-01-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团体名称 | 上海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 | ||
中国标准分类 | R12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220.20 | ||
起草人 | 朱昊、秦明霞、孙亚、李杏林、谭瑞霖、支磊、周国防、郭海鹏、叶进、何云琴、王远征、冯涛、杨祥健、张志伍 | ||
起草单位 |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发展研究院、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精准德邦(上海)运输有限公司、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南京依维柯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山东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陕汽集团商用车有限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北京福田智蓝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上海市纯电动营运轻型货运车辆的通用要求、分类要求和车辆分级说明。 纯电动营运轻型货运车辆是指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00kg、主要从事城市配送服务的纯电动营运货车,下文简称“车辆”。 本文件不适用于燃料电池及混合动力物流车辆。 本文件不适用于冷藏运输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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