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OPA 0031-2022 职业教育无人机应用技术 第 4 部分 实训室
标准号 | T/AOPA 0031-2022 | 标准名称 | 职业教育无人机应用技术 第 4 部分 实训室 |
发布日期 | 2022-07-11 | 实施日期 | 2022-07-1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T/AOPA 0010-2019 | |
团体名称 | 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 | ||
中国标准分类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180 | ||
起草人 | 唐荣宽、李闯、梁伟、齐志刚、王倪珂、张铁军、何启锋、马瑞、朱珊珊、刘洋、潘志华、曲晓刚、任乐、张真、张家瑞、刘晓兵、刘刚、谷璞、蒋洋、张岩、高尚、黄佳、马蔷 | ||
起草单位 | 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北京启智天空科技有限公司、机械工业出版社、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电子科技协会、南京天域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厦门思凯兰航空教育服务有限公司、宜春博理智能制造研究院有限公司、吉林省盈瑞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梦幻三维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京西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惠州市工程学院、呼和浩特职业学院、金华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北京金隅科技学校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教育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实训室中相关术语和定义,对实训室的基本要求、分级、分类等进行了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无人机职业教育实训室的认证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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