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821-202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 生物药品制品制造

标准号 DB11/T 1821-2021 标准名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 生物药品制品制造
发布日期 2021-03-29 实施日期 2021-07-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归口单位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批准发布部门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标准分类 Z02
国际标准分类 13.020.30
起草人 刘铁军、孙娟、唐丹平、杜小娟、张雪雨、李楠、马静、杨俊杰、王祺鑫、王岩、鱼红霞、张建平
起草单位 北京市环境影响评价评估中心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生物药品制品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规定、技术要求和编制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生物药品制品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可指导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

本文件不适用于生物安全防护水平为三级、四级的生物安全实验室环境影响评价,其他生物药品制品制造类的研发基地或专业实验室环境影响评价可参照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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