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764.15-2021 用水定额 第15部分:整车制造
标准号 | DB11/T 1764.15-2021 | 标准名称 | 用水定额 第15部分:整车制造 |
发布日期 | 2021-06-21 | 实施日期 | 2021-10-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水务局 | 归口单位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水务局 |
批准发布部门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P41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60.25 | ||
起草人 | 李凌日、张丽丽、张晨航、徐华、李平元、李明宇、郑彪、蔡兴吉、刘健、杨洋、史小磊、郭秀文、李智伟、王立君、王玉琪、赵风云、白岩、夏宝山、刘怡 | ||
起草单位 | 北京汽车行业协会、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北京汽车集团越野车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汽车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整车制造用水定额计算方法、用水定额及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乘用车、大客车及重型货车制造企业的用水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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