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 239-2021 车用柴油环保技术要求
标准号 | DB11/ 239-2021 | 标准名称 | 车用柴油环保技术要求 |
发布日期 | 2021-07-07 | 实施日期 | 2021-12-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DB11/ 239-2016 | |
提出单位 |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 归口单位 |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
批准发布部门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E31 | ||
国际标准分类 | 75.160.20 | ||
起草人 | 李菁元、李文乐、黄燕民、贾月芹、宫宝涵、景晓军、张欣、柳东威、付伟、马晨菲、吴春玲、包俊江、张琳、刘顺涛、薛慧峰、曲静波、李文峰、刘明宇、颜燕、李孟良、宋以常、李明宣 | ||
起草单位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研究院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车用柴油的产品分类、标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取样、包装、标志、运输、储存和安全。 本文件适用于压燃式柴油发动机汽车使用的,由石油制取、煤制取或加有改善使用性能添加剂的车用柴油,也适用于以生物柴油作为调合组分的B5车用柴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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