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LADA 002-2017 机动车维修开业条件
标准号 | T/LADA 002-2017 | 标准名称 | 机动车维修开业条件 |
发布日期 | 2017-02-01 | 实施日期 | 2017-03-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团体名称 | 辽宁省汽车流通协会 | ||
中国标准分类 | |||
国际标准分类 | 43.180 | ||
起草人 | 王磊、孟凡臣、刘艳、齐培江、张薇、冯雪菲、张蓓 | ||
起草单位 | 沈阳标准化研究院 、辽宁省汽车流通协会 | ||
适用范围 | 本部分规定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必须具备的人员条件、组织管理条件、安全生产条件、环境保护条件、设施条件、设备条件、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等。 本部分适用于汽车整车维修企业(一类、二类),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开业审核和管理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