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T/CCPITCSC 043-2020
中文名称:人工智能训练师职业能力要求
英文名称:Occupational competency requirements for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trainer
发布日期:2020-03-26
实施日期:2020-03-26
批准发布部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会
起草人
刘丹、王智宇、赵霁飞、吴东恒、曹恬、郭依昆、阮梦霞、汪淼淼、苏钰、姚歆、乔珍珍、魏敏、崔宁
起草单位
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会
标准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工智能训练师的等级划分,基本条件,以及不同等级从业人员的岗位技能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人工智能训练师的培训与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