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ZS 4015-2020 消费场所公共卫生安全防护管理规范
标准号 | T/SZS 4015-2020 | 标准名称 | 消费场所公共卫生安全防护管理规范 |
发布日期 | 2020-04-29 | 实施日期 | 2020-04-29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团体名称 | 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 | ||
中国标准分类 | C51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40.20 | ||
起草人 | 冯念文、邹江勇、魏兴、余淑苑、欧阳艳珣、刘俊斌、胡蓉、张飞、董亮、徐舒茜、黄木梅、王丽娟、苏丽明 | ||
起草单位 |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深圳市疾病控制中心、福田区消费者委员会、宝安区消费者委员会、光明区消费者委员会、深圳市品质消费研究院、深圳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消费场所公共卫生安全防护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卫生保洁、室内空气要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消毒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商场、超市日常及突发卫生安全事件期间卫生安全防护作业和管理,其他消费场所参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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