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DEPI 011-2021 苯酚残液回收工业用苯酚
标准号 | T/SDEPI 011-2021 | 标准名称 | 苯酚残液回收工业用苯酚 |
发布日期 | 2021-06-21 | 实施日期 | 2021-06-2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团体名称 | 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 ||
中国标准分类 | |||
国际标准分类 | 71.080.01 | ||
起草人 | 赵启龙、王芳、李玉美、王志刚、宋圣才、王琦、孙姝源、徐沛、李敏、徐强、王霞、刘晨、管翠娟、王东芳、孟繁进 | ||
起草单位 | 乐陵力维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德州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山东远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核建利华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山东于世巨化工有限公司、乐陵力拓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邦迪化学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化西尼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巩义市汇兴冶金化工有限公司、胶州市富田化工有限公司、淄博远新能源有限公司、淄博市临淄九洲化工厂、淄博三宁石油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淄博福泉化工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苯酚残液回收工业用苯酚的原料及工艺流程、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规定的苯酚残液类的危险废物为原料,通过精馏工艺回收的工业用苯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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