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AZYC 0007-2021 “磐五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定
标准号 | T/PAZYC 0007-2021 | 标准名称 | “磐五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定 |
发布日期 | 2021-04-01 | 实施日期 | 2021-04-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团体名称 | 磐安县中药材产业协会 | ||
中国标准分类 | A10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100.01 | ||
起草人 | 杨定升、陈海军、宗侃侃、许维炜、刘兴泉、曹剑、胡夏平、卢祥岳、包金亮、郑方正 | ||
起草单位 | 磐安县中药材产业协会、磐安县中药材产业发展促进中心、杭州英望特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农林大学、浙江省磐安外贸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磐康药业有限公司、磐安县晨海家庭农场、磐安县山之舟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磐安县方正珍稀药材开发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磐五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的总则、使用条件、使用申请程序、使用者的权利、义务和证明商标的保护。 本文件适用于“磐五味”中药材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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