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01/T 1031-2021 农村环境长效管护基本要求
标准号 | DB3201/T 1031-2021 | 标准名称 | 农村环境长效管护基本要求 |
发布日期 | 2021-03-12 | 实施日期 | 2021-03-18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归口单位 | 南京市城市管理局 | |
批准发布部门 |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管理处 | ||
中国标准分类 | Z51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20.01 | ||
起草人 | <p>程云、吴春雨、马宏斌、梁静、相荣勇、邓吉康华</p> | ||
起草单位 | <p>南京市浦口区城市管理局、南京市浦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智标标准认证有限公司</p>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给出了农村环境长效管护工作的开展原则,提出了农村环境长效管护队伍的建设要求,规定了垃圾治理、农业废弃物治理、公共厕所管护、灯光亮化、道路管养、水环境管护、民居改善具体工作的基本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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