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01/T 1031-2021 农村环境长效管护基本要求

标准号 DB3201/T 1031-2021 标准名称 农村环境长效管护基本要求
发布日期 2021-03-12 实施日期 2021-03-18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归口单位 南京市城市管理局
批准发布部门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管理处
中国标准分类 Z51
国际标准分类 13.020.01
起草人 <p>程云、吴春雨、马宏斌、梁静、相荣勇、邓吉康华</p>
起草单位 <p>南京市浦口区城市管理局、南京市浦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智标标准认证有限公司</p>
适用范围

本文件给出了农村环境长效管护工作的开展原则,提出了农村环境长效管护队伍的建设要求,规定了垃圾治理、农业废弃物治理、公共厕所管护、灯光亮化、道路管养、水环境管护、民居改善具体工作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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