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R/T 0215.2-2021 资产管理产品介绍要素 第2部分:证券期货资产管理计划及相关产品
标准号 | JR/T 0215.2-2021 | 标准名称 | 资产管理产品介绍要素 第2部分:证券期货资产管理计划及相关产品 |
发布日期 | 2021-05-13 | 实施日期 | 2021-05-13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证券分技术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批准发布部门 | 中国人民银行 | ||
中国标准分类 | A11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060 | ||
起草人 | 姚前、蒋东兴、周云晖、高红洁、王恺、刘悦、李旭、王宁、李海波、吴雪颖、吴韶平、马睿思、况家兴、张廷利、时晓虹、肖家曦、何飞、周常顺、熊歆、汤玥玥、汪萌、罗黎明、张凯慧、张晔、向仕建、朱梦颖、刘月、刘珍秀、王艺静、丁孝婷、冯雨婷、王笑欧、徐同辉、马丽霞、傅博、李仁宇、蒋剑飞、聂辉平、李志龙、王海航、葛峰、黎峰、倪韬雍、成圆、何铁军、仇肇青、裴英剑、康明涛、郝善勇、王磊、刘思佳 | ||
起草单位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科技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期货监管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投资者保护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监管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证信息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鲁证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淡水泉(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证券期货资产管理计划及相关产品介绍的通用要求、各级要素及内容要求,并给出了《证券期货资产管理计划及相关产品介绍》模板的样式。 本文件适用于契约型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公募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资产管理产品介绍文件的编制。 本文件不适用于收益凭证产品、私募股权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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