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5373-2021 大灰蛞蝓检疫鉴定方法
标准号 | SN/T 5373-2021 | 标准名称 | 大灰蛞蝓检疫鉴定方法 |
发布日期 | 2021-06-18 | 实施日期 | 2022-01-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归口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批准发布部门 | 海关总署 | ||
中国标准分类 | B16 | ||
国际标准分类 | 65.020.01 | ||
起草人 | 王沛、周卫川、胡美玲、陈泰林、王宇、林阳武 | ||
起草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州海关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大灰蛞蝓的检疫鉴定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大灰蛞蝓的检疫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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