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DEPI 017-2021 环氧氯丙烷副产1,2,3-三氯丙烷
标准号 | T/SDEPI 017-2021 | 标准名称 | 环氧氯丙烷副产1,2,3-三氯丙烷 |
发布日期 | 2021-07-07 | 实施日期 | 2021-07-07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团体名称 | 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 ||
中国标准分类 | |||
国际标准分类 | 71.080.20 | ||
起草人 | 贾燕、王海林、郭庆岭、葛爽、王志民、时跃亮、魏永芳、王吉昌、门建鸿、李敏、王霞、王东芳 | ||
起草单位 | 山东三岳化工有限公司、山东省思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山东沾化巴斯克化工有限公司、无棣鑫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环氧氯丙烷副产1,2,3-三氯丙烷的原料及生产流程、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以生产环氧氯丙烷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为原料,经过精馏提纯得到的1,2,3-三氯丙烷,主要用作工业合成原料。其它通过精馏提纯含有1,2,3-三氯丙烷的废液生产的1,2,3-三氯丙烷也可参照执行本文件。 |
||
首页预览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