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 10145-2021 室内空气恒流采样器
标准号 | T/CECS 10145-2021 | 标准名称 | 室内空气恒流采样器 |
发布日期 | 2021-08-12 | 实施日期 | 2022-01-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团体名称 |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 ||
中国标准分类 | C52 | ||
国际标准分类 | 91.010.01 | ||
起草人 | 曹伟、刘夏阳、蒋铭凯、冯勇、李云龙、谢华庆、刘嘉俊、陈仲辉、毛传林、李一玮、孟书杰、王莉、陈睿锋、姚祺、苏欣、韩林增、宋明慧、王超、杨志荣、张春明、雍伟兵、石薇薇、陈永良、夏令辉、王延立、王继红、刘志晓、耿雷、万苏漫、张珂、崔子鸣、冯海亮、张卓、王中、陶文飞、庞涛、李玉会、付洁、韩焱晨 | ||
起草单位 | 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中心、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站有限公司、上海步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步青仪器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国技仪器有限公司、青岛崂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恒达仪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国安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河南新绘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市科瑞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盐城天悦仪器仪表有限公司、云南明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科中环环境应用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瑞利山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室内空气恒流采样器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代号和标记,通用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随行文件、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室内空气恒流采样器的生产和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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