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 10145-2021 室内空气恒流采样器

标准号 T/CECS 10145-2021 标准名称 室内空气恒流采样器
发布日期 2021-08-12 实施日期 2022-01-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团体名称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中国标准分类 C52
国际标准分类 91.010.01
起草人 曹伟、刘夏阳、蒋铭凯、冯勇、李云龙、谢华庆、刘嘉俊、陈仲辉、毛传林、李一玮、孟书杰、王莉、陈睿锋、姚祺、苏欣、韩林增、宋明慧、王超、杨志荣、张春明、雍伟兵、石薇薇、陈永良、夏令辉、王延立、王继红、刘志晓、耿雷、万苏漫、张珂、崔子鸣、冯海亮、张卓、王中、陶文飞、庞涛、李玉会、付洁、韩焱晨
起草单位 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中心、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站有限公司、上海步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步青仪器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国技仪器有限公司、青岛崂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恒达仪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国安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河南新绘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市科瑞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盐城天悦仪器仪表有限公司、云南明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科中环环境应用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瑞利山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室内空气恒流采样器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代号和标记,通用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随行文件、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室内空气恒流采样器的生产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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