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1771-2021 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标准号 | GA/T 1771-2021 | 标准名称 | 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
发布日期 | 2021-04-14 | 实施日期 | 2021-10-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批准发布部门 | 公安部 | ||
中国标准分类 | 93.080.30 | ||
国际标准分类 | R84 | ||
起草人 | 陆海峰、华佳峰、丁频一、王正成、马静洁、王旭、黄磊、陈希韬、潘顺真、徐良 | ||
起草单位 |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浙江安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自动记录系统的分类与型号、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安装设置及包装等。 本文件适用于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自动记录系统的生产、检验和使用。 |
||
首页预览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