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1081-2021 公务用车处置管理规范

标准号 DB12/T 1081-2021 标准名称 公务用车处置管理规范
发布日期 2021-08-16 实施日期 2021-09-16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归口单位 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批准发布部门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标准分类 A20
国际标准分类 03.080.99
起草人 姚捷、高洪升、肖朋民、刘文勇、马平安、王芃、刘立和、李天明、乜婷、李居银、崔纪
起草单位 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管理处(天津市公务用车管理办公室)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天津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处置的原则、处置条件、处置方式、处置程序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 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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