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ZCA 3-2021 装配式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筑技术规程
标准号 | T/SZCA 3-2021 | 标准名称 | 装配式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筑技术规程 |
发布日期 | 2021-08-21 | 实施日期 | 2021-11-2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团体名称 | 深圳市洁净行业协会 | ||
中国标准分类 | |||
国际标准分类 | 11.100 | ||
起草人 | 曹国庆、叶剑彪、叶嘉欣、赵四清、赵赤鸿、宋冬林王栋、李晓斌、何清、冯永文、李奇林、杨九祥肖平、林思远、张芳婷、张清杰、聂宗亮、奚晓鹏、代苏义、张学政、姚海东、古玉钦、赵强、陶刚、张迎松 | ||
起草单位 | 深圳市华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深圳北京大学香港科技大学医学中心、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医学创新中心、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广东正一实验装备有限公司、北京美科洁净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北京戴纳实验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珂深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华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华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为规范我国装配式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建设,按照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环保的要求,全面提高装配式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工程技术质量,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生物安全等级为一、二、三级的装配式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设计、制造、装配、检测验收和使用维护。 装配式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应遵循实验室全生命期的可持续性原则,并应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和智能化应用。 装配式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设计、装配、检测验收和运行维护除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
首页预览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