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5580-2021 家用和类似用途新风净化机
标准号 | QB/T 5580-2021 | 标准名称 | 家用和类似用途新风净化机 |
发布日期 | 2021-05-17 | 实施日期 | 2021-10-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批准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
中国标准分类 | Y62 | ||
国际标准分类 | 97.030 | ||
起草人 | 马德军、张晓、莫金汉、朱焰、朱吉兴、张志强、张维超、黄海、王蔚然、陈新厂、胡明霞、梁智勇、吕园园、李岳山、杨磊、刘东方、倪祖根、陈平、黄进杰、温晓杰、邓玉、魏巍、曾春辉、李江、陈国帅、赵家伟、冯伟栋、黄小林、熊开胜、谢小保、赵培静 | ||
起草单位 |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清华大学、佛山市顺德区阿波罗环保器材有限公司、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中山市上品环境净化技术有限公司、苏州倍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电器有限公司、北京艾瑞克林科技有限公司、海信(山东)空调有限公司、浙江造梦者进出口有限公司(星月电器)、艾欧史密斯(中国)热水器有限公司、北京亚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狄耐克环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布朗(上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青岛海尔空调器有限总公司、江苏果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爱空气科技有限公司、帛珑(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威霖住宅设施有限公司、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宁波天瑞电器有限公司、浙江二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厦门蒙发利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绿创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东省微生物研究所、广州市微生物研究所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新风净化机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及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新风净化机(以下简称“新风机”)。建筑集中新风系统和安装在新风管道的无动力净化系统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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