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334.7-2021 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7部分:邮政电信
标准号 | DB11/T 334.7-2021 | 标准名称 | 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7部分:邮政电信 |
发布日期 | 2021-09-24 | 实施日期 | 2022-01-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归口单位 | 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批准发布部门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A22 | ||
国际标准分类 | 01.080.10 | ||
起草人 | 陈明明、黄庆、杨永林、戴曼纯、Michael Crook、陈平、黄芳、王翀、郝蕊、赵亚茹、刘婷、金丽娟、柴瑛、刘四元、罗洪燕 | ||
起草单位 | 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北京市邮政管理局、北京市通信管理局、中译语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邮政电信领域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要求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邮政快递机构名称和服务信息、电信机构及其内设部门名称和服务信息的英文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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