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DZJN 55-2021 动力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企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标准号 | T/DZJN 55-2021 | 标准名称 | 动力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企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
发布日期 | 2021-09-30 | 实施日期 | 2021-11-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团体名称 | 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 | ||
中国标准分类 | K01 | ||
国际标准分类 | 29.220.99 | ||
起草人 | 李长东、张宇平、吕喆、王岩龙、金光龙、甄爱钢、王超强、范炜玮、周友元、黄敦新、李毅、裴高生、蒋光勤、张宝、陈珍华、刘苗华、郭思军、颜雪冬、王晓超、杨清雨 | ||
起草单位 | 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格林美(武汉)动力电池回收有限公司、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北中化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吉林铁阳盛日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天能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西赣锋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工业智能研究院、派尔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金格派锂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凯地众能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隆兴德锂业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北京绿色智汇能源技术研究院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动力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企业绿色工厂的评价原则、方法、指标体系、要求和程序。 本文件适用于动力锂离子电池梯次利用企业和再生利用企业的绿色工厂评价,并作为动力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行业制定绿色工厂评价细则的总体要求。 |
||
首页预览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