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 994-2021 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
标准号 | DB11/ 994-2021 | 标准名称 | 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 |
发布日期 | 2021-09-30 | 实施日期 | 2022-04-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DB11/ 994-2013 | |
提出单位 | 归口单位 |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 |
批准发布部门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P18 | ||
国际标准分类 | 93.020 | ||
起草人 | 袁代光、张瑞龙、赵贵华、陈华明、梁琳、曾涌涛、宋晓梅、王哲、李宝明、段世昌、张喆、姚赤飙 | ||
起草单位 |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为使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符合战时及平时的功能要求,使其布局合理、功能配套、体系完整,战时能有效地保护居民,减少空袭造成的损失,平时能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 服务,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的抗力级别为甲 5 级(即防常规武器抗力级别 5 级、防核武器抗力级别 5 级)、甲 6 级(即防常规武器抗力级别 6 级、防核武器抗力级别 6 级)结合民用建 筑修建的人防工程设计。 人防工程设计应贯彻“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坚持军民融合、人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在确保人防工程战备效益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人防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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