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0987.3-2021 公共图书馆业务规范 第3部分:县级公共图书馆
标准号 | GB/T 40987.3-2021 | 标准名称 | 公共图书馆业务规范 第3部分:县级公共图书馆 |
发布日期 | 2021-11-01 | 实施日期 | 2021-11-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归口单位 | 全国图书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
执行单位 | 文化和旅游部(文化) | 主管部门 | 文化和旅游部(文化) |
中国标准分类 | A14 | ||
国际标准分类 | 01.140.20 | ||
起草人 | 邓菊英、张岩、陈人语、余胜英、李金玲、杨卫红、王林、张娟、贾蔷、胡洁、许芳敏 | ||
起草单位 | 首都图书馆、国家图书馆、天津图书馆、深圳图书馆、天津市和平区图书馆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确立了县级公共图书馆业务规范的总则,并规定了文献采集,文献组织,文献保存、保护与修复,读者服务,信息化建设,协作协调,业务管理与研究的基本规范。 本文件适用于规范县级公共图书馆(包括实行总分馆制的县级公共图书馆)主要业务工作的内容和质量,其他同级行政单位或规模相似的图书馆可参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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