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2764-2021 乡镇(街道)全科政务服务规范
标准号 | DB32/T 2764-2021 | 标准名称 | 乡镇(街道)全科政务服务规范 |
发布日期 | 2021-11-04 | 实施日期 | 2021-12-04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DB32/T 2764-2015 | |
提出单位 | 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 归口单位 | 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
批准发布部门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A12 | ||
国际标准分类 | 01.040.03 | ||
起草人 | 孙晓华、王永怀、樊春青、南磊、梅萍、李莹、李敏、蒋苏闽、薛莲 | ||
起草单位 | 南京市栖霞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乡镇(街道)全科政务服务的服务条件、人员、服务事项、服务模式、服务流程、服务要求和监督与评价。 本文件适用于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全科政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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