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223/T 19-2021 新市民基本医疗、生育保险服务规范
标准号 | DB5223/T 19-2021 | 标准名称 | 新市民基本医疗、生育保险服务规范 |
发布日期 | 2021-09-26 | 实施日期 | 2021-09-26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 | 归口单位 | 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 |
批准发布部门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A11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060 | ||
起草人 | 王梅、孙学耕、韦明标、刘洋、王钟 | ||
起草单位 | 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新市民基本医疗、生育保险服务的术语和定义、职能职责、服务事项与内容、服务要求、服务流程、检查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新市民居住区党群服务中心(站)为新市民提供基本医疗、生育保险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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