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11/T 0019-2021 地理标志产品盘锦大米
标准号 | DB2111/T 0019-2021 | 标准名称 | 地理标志产品盘锦大米 |
发布日期 | 2021-09-24 | 实施日期 | 2021-10-24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归口单位 |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批准发布部门 |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B22 | ||
国际标准分类 | 67.060 | ||
起草人 | 李洪江、文武、于亚辉、张闯、孙百红、于洪波、孙元福、沈毕忠、曲明、张继东、阎雪娇、李秀杰、张庆宏 | ||
起草单位 |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辽宁省盐碱地利用研究所、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盘锦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盘锦检验检测中心、 盘锦市大米协会、盘锦市粮库有限责任公司、盘锦鼎翔米业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盘锦大米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要求、产品质量、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储存和运输。 本文件适用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保护的盘锦大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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