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JSSES 15-2021 电池制造、电子器件制造行业用N-甲基吡咯烷酮再生液

标准号 T/JSSES 15-2021 标准名称 电池制造、电子器件制造行业用N-甲基吡咯烷酮再生液
发布日期 2021-06-23 实施日期 2021-07-23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团体名称 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
中国标准分类 Z00
国际标准分类 13.030.01
起草人 任晓鸣、叶裴然、邱阳、龙珍、李晓芳、余昂、邓延慧
起草单位 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昆山德源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昆山金龙试剂有限公司、瑞环(苏州)环境有限公司、苏州市晶协高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甲基吡咯烷酮再生液的要求、试验方法、检测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储存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采用电池制造行业与电子器件制造行业中含-甲基吡咯烷酮的工业废弃物为原料,经蒸馏、精馏等工艺综合处理后所得的-甲基吡咯烷酮再生液。

本文件产品适用于电池制造、电子器件制造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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