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T 0617-2021 一次性使用人体末梢血样采集容器
标准号 | YY/T 0617-2021 | 标准名称 | 一次性使用人体末梢血样采集容器 |
发布日期 | 2021-09-06 | 实施日期 | 2022-09-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YY/T 0617-2007 | |
提出单位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归口单位 | 全国医用输液器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批准发布部门 | 国家药监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C48 | ||
国际标准分类 | 11.120.20 | ||
起草人 | 夏杰、孙邦福、张磊、于晓红、杨巧洋、史通、陈平轩、石凯、张露文 | ||
起草单位 | 山东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碧迪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北京格瑞纳健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河南省驼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新华安得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测阳市三力医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一次性使用人体末梢血样采集容器(末梢血样采集容器)的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预期一次性使用、采血量在20μL~1000μL的末梢血样采集容器。本标准不适用于静脉血样采集容器、动脉血样采集器和微量采血吸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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