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 9706.221-2021 医用电气设备 第2-21部分:婴儿辐射保暖台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标准号 | YY 9706.221-2021 | 标准名称 | 医用电气设备 第2-21部分:婴儿辐射保暖台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
发布日期 | 2021-09-06 | 实施日期 | 2024-05-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YY 0455-2011 | |
提出单位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归口单位 | 全国医用电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电子仪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 |
批准发布部门 | 国家药监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C39 | ||
国际标准分类 | 11.040.55 | ||
起草人 | 林定余、洪伟、蔡佳希、卓越、郭永兵、严粹人 | ||
起草单位 |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上海德尔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婴儿辐射保暖台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专用要求。 本标准不适用:通过毯子、衬垫和床垫供热的医用加热设备;婴儿培养箱;婴儿转运培养箱; 婴儿光治疗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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