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473.2-2021 天津市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第2部分:1:10000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
标准号 | DB12/T 473.2-2021 | 标准名称 | 天津市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第2部分:1:10000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 |
发布日期 | 2021-10-27 | 实施日期 | 2021-12-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DB12/T 538-2014 | |
提出单位 |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归口单位 |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批准发布部门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中国标准分类 | A75 | ||
国际标准分类 | 7.04 | ||
起草人 | 刘俊卫、盛中杰、史廷玉、刘玉财、杨玉忠、周奎、周丽珠、王少一、张凤春、梅红、刘阳、何珺、王光昇、王文江、张学民、方芳、王晓华、王红梅、柳华桥、王冬、马海燕、王光艳、刘宓、廉光伟、孟国梁、葛亮、陈楚、王晓帆、郑二龙 | ||
起草单位 | 天津市测绘院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1:10000基础地理信息要素的空间和时间参照系、制图表示、数据表达、数据要求、数据管理、元数据和分发;数据字典分类要素内容、结构内容及要素描述。 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1:100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和公共信息的采集与更新、管理分发、建库与应用和产品开发以及测制、编绘和更新天津市1:10000地形图;满足专业信息系统使用的基础地理信息公共 服务平台建设。 本文件也是各部门使用1:10000地形图进行规划、设计、科学研究的依据。编制其他图种的地理底图或测绘相近比例尺的地图凡涉及基础地理信息部分可参照本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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