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F 1647-2017 零售商品称重计量检验规则
标准号 | JJF 1647-2017 | 标准名称 | 零售商品称重计量检验规则 |
发布日期 | 2017-09-26 | 实施日期 | 2017-12-26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起草人 | 徐志玲(中国计量大学)、厉志飞(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鲁新光(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王均国(青岛市计量技术研究院)、刘伟(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许涛(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 ||
起草单位 | 中国计量大学、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青岛市计量技术研究院、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 ||
适用范围 | 本规则对零售商品称重计量器具的配备、称重计量的负偏差、核称检验方法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本规则适用于零售商品销售以及对其进行计量监督。 本规则所称零售商品,是指以重量结算的食品、金银饰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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