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F 1261.10-2013 家用和类似用途微波炉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规则
标准号 | JJF 1261.10-2013 | 标准名称 | 家用和类似用途微波炉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规则 |
发布日期 | 2013-08-15 | 实施日期 | 2013-11-15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起草人 | 唐虹(辽宁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李诺(辽宁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梁国鼎(辽宁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刘峰(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邵羽达(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刘迎九(广东美的微波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李旭飞(广东格兰仕集团有限公司) | ||
起草单位 | 辽宁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广东美的微波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广东格兰仕集团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规则规定了利用频率在工业、科学和医疗(ISM)频段(2.45GHz)电磁能量以及电阻性发热元件来加热,额定输入功率在2.5kW 以下的家用和类似用途微波炉(以下简称“微波炉”),包括微波单功能的微波炉、带组合烧烤功能以及带热风对流烧烤功能微波炉能源效率标识的计量要求、计量检测程序、计量检测方法、计量检测结果评定准则和检测报告等内容。 本规则不适用于商用微波炉、工业微波炉以及带抽油烟机的微波炉。 本规则适用于微波炉能源效率标识计量监督检测,委托检测可参考本规则进行。生产和销售微波炉的单位亦可参照本规则进行检测。 接受检测的微波炉应是生产者自检合格的产品,或者是销售者进口、销售的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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