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F 1507-2015 标准物质的选择与应用
标准号 | JJF 1507-2015 | 标准名称 | 标准物质的选择与应用 |
发布日期 | 2015-01-30 | 实施日期 | 2015-04-30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起草人 | 卢晓华(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倪小丽(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汪斌(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王苏明(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田文(环境保护部标准样品研究所)、张传宝(卫生部北京医院)、唐本玲(钢铁研究总院) | ||
起草单位 |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标准样品研究所、卫生部北京医院、钢铁研究总院 | ||
适用范围 | 本规范规定了标准物质,尤其是有证标准物质的主要用途和在选择与使用方面的通用原则,适用于指导标准物质在法制计量、测量及相关领域中的应用。 本规范还可为标准物质研制(生产)机构提供参考,以根据用户使用目的,研制适用的标准物质,提高为用户提供标准物质技术服务的能力。 注:本规范中,有证标准物质指国家一级标准物质、二级标准物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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