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104-2017 职业性外照射急性放射病诊断
标准号 | GBZ 104-2017 | 标准名称 | 职业性外照射急性放射病诊断 |
发布日期 | 2017-10-27 | 实施日期 | 2018-05-01 |
废止日期 | None | 代替以下标准 | GBZ 104-2002 |
起草人 | 余祖胤、余长林、姜恩海、张照辉、赵凤玲、刘玉龙、江波、邢志伟、鲁华玉、傅宝华、毛秉智、王桂林、罗庆良 | ||
起草单位 | 军事医学科学院放射与辐射医学研究所、军事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外照射急性放射病的诊断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放射工作人员在事故照射情况下受到大剂量电离辐射外照射引起的急性放射病的诊断和医学处理。其他非放射工作人员受到事故性外照射后引起的急性放射病可参照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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