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130-2020 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
标准号 | GBZ 130-2020 | 标准名称 | 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 |
发布日期 | 2020-04-03 | 实施日期 | 2020-10-01 |
废止日期 | None | 代替以下标准 | GBZ 130-2013、GBZ 165-2012 |
起草人 | 徐辉、岳保荣、范瑶华、尉可道、娄云、余宁乐、邓大平、邹剑明、商迎庆、宁静、王进、刘雅、张震、冯泽臣、李海亮、黄伟旭、杨春勇 | ||
起草单位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辐射医学研究所、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放射诊断的防护要求,包括X射线影像诊断和介入放射学用设备防护性能、机房防护设施、防护安全操作要求及其相关防护检测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X射线影像诊断和介入放射学。 放射治疗和核医学中的X射线成像设备参照本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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