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41-2019 职业性中暑的诊断
标准号 | GBZ 41-2019 | 标准名称 | 职业性中暑的诊断 |
发布日期 | 2019-01-30 | 实施日期 | 2019-07-01 |
废止日期 | None | 代替以下标准 | GBZ 41-2002 |
起草人 | 李婷、阮艳君、吴冬梅、杨成新、王刚、张静波、魏桃英、易桂林、王永义、梅良英 | ||
起草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病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上海市肺科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武汉市职业病防治院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中暑的诊断和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中暑的诊断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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