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T 300.48-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48部分:臭氧和过氧化氢
标准号 | GBZ/T 300.48-2017 | 标准名称 |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48部分:臭氧和过氧化氢 |
发布日期 | 2017-11-09 | 实施日期 | 2018-05-01 |
废止日期 | None | 代替以下标准 | GBZ/T 160.32-2004 |
起草人 | 黄雪祥、徐伯洪、肖宏瑞、王延让、张昊 | ||
起草单位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适用范围 | GBZ/T 300的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空气中臭氧的溶液吸收-丁子香酚分光光度法和过氧化氢的溶液吸收-硫酸氧钛分光光度法。 本部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臭氧和过氧化氢浓度的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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