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T 300.21-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21部分:钾及其化合物
标准号 | GBZ/T 300.21-2017 | 标准名称 |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21部分:钾及其化合物 |
发布日期 | 2017-11-09 | 实施日期 | 2018-05-01 |
废止日期 | None | 代替以下标准 | GBZ/T 160.17-2004 |
起草人 | 武皋绪、赵承礼 | ||
起草单位 |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适用范围 | GBZ/T 300的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空气中钾及其化合物的溶剂洗脱-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本部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气溶胶态钾及其化合物(如氢氧化钾和氯化钾等)浓度的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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