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GBZ 112-2017
代替以下标准:GBZ 112-2002
中文名称: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总则
英文名称:General guideline for diagnosis of occupational radiation diseases
发布日期:2017-05-18
实施日期:2017-11-01
起草人
邢志伟、姜恩海、傅宝华、曾碧霞、乌丽亚、张春平、于程程、赵欣然、姜梅玲
起草单位
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劳动卫生研究所
标准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的基本原则和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接受职业照射的放射工作人员罹患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