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GBZ 57-2008
代替以下标准:GBZ 57-2002
中文名称:职业性哮喘诊断标准
英文名称:Diagnostic criteria of occupational asthma
发布日期:2008-06-06
实施日期:2008-12-01
起草人
孙道远、张巡淼、高蓓兰、刘锦铭、黄琳、邱洁萍、闫永建、宋莉、白岩、蒋轶文
起草单位
同济大学附属上海市肺科医院(上海市职业病医院)、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院、黑龙江省第二人民医院、沈阳市第九人民医院、辽宁省职业病防治院
标准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哮喘的诊断准则和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变应原引起哮喘的诊断与处理。